项目编号 44040120161230988SG
项目名称 平沙镇前进社区四、五队污水处理站
开标时间 2017年02月13日
评标时间 2017年02月13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佛山市新泰隆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办方)
深圳市华美绿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办方(协办方)
投标报价 ¥1,002,102.72元 项目负责人 蓝炳杰
第二中标候选人 珠海市晴宇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办方)
珠海市洋城建设有限公司(协办方)
投标报价 ¥999,787.00元 项目负责人
公示日期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5日
投标文件废标原因
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