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于2017年3月27日14时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四楼会议室公开发包,按照发包文件的评审办法,已确定中包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南山湖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确确定中包人:绍兴豪莱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让利率: 15%
中包价: 641459元(大写:陆拾肆万壹仟肆佰伍拾玖元整)
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