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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平朗乡双窑村长街屯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次)施工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7-4-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横县平朗乡双窑村长街屯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三次)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100立方米以上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7 年4月21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7 年3月2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 年4月3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蔡天成 安全员 黄肖萍
投标报价 991037.88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亿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胡经华 安全员 覃端林
投标报价 987940.08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腾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黄重阳 安全员 谢欣汝
投标报价 992824.08 元
工期 90 日历天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横县平朗乡人民政府 (黄健 13737003168)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722813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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