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其所需“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询价采购,现将废标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吉县污水处理厂
2.集中采购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3.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4月20日
4.废标理由:
对询价文件响应不足三家,故废标,重新组织招投标。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单位: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