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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兴县2017年城区排水工程兴顺街(海港路-葫草干沟)排水工程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7-6-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924170015-001 所属地区 海兴县
工程名称 海兴县2017年城区排水工程兴顺街(海港路-葫草干沟)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 2017-06-10 计划竣工日期 2017-08-2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建筑总面积
代理单位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中标日期 2017-05-31 中标价 501.37 万元
项目经理
中标工期 75 天 工程质量 合格
参加投标企业
投标文件被判为 废标的投标人 名称及编码: 邯郸市恒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黄骅市鑫大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名称及编码: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补充4.3”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3日历天的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 招标文件
备注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13710.07元 项目负责人:马建宝 证书编号:00022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邯郸市恒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黄骅市鑫大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成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河北舜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金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兴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圣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泽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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