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1日)
项目名称 |
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一阶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4391 | |||||
招 标 人 |
联系电话 |
023-723708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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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白涛化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一阶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金楠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展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创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金楠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最高限价(万元) |
2488.38246 | |||
中标金额(万元) |
1825.990153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02208506270A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2288331 | |||
重庆市涪陵区招标站 |
023-72385631 | |||||
涪陵区监察局 |
023-72813093 | |||||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拓源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9日(单位公章) |
代理公司: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