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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7-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283201706231506
工程名称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一至六标段)
建设单位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以向阳路-延安路-红岩路-海港路为界以东的区域沿路铺设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庄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四标段) 大连明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89.2800 % 刘光源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明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预中标费率:(大写) 百分之捌拾玖点贰捌
(小写) 89.28%
项目经理:刘光源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41560893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睿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预中标费率:(大写) 佰分之捌拾玖点贰柒
(小写) 89.27%
项目经理: 张明雷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21339457
招标内容 新建污水管道约43公里,管径DN300-DN1000,管材选用HDPE等施工。(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3日
填报人 姜 勇 填报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填报单位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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