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受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并于2017年07月24日16时30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开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一家投标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由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有效竞争力不足,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重新组织招标。
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07月28日
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