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村级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村级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738008
二、项目实施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0773-8212185
三、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915室(广西分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771-5524669
四、公开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郑少华、黄小明、王微、林燕萍、邬弘鹃
五、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成春松、周铎、邬弘鹃、黄定辉、范三龙、潘杰
六、中标社会资本方: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联合体牵头方)
法定代表人:李倩
七、中标社会资本方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报价:
(1)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6.9200元/立方米 ;
(2) 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5.1200% ;
(3) 运营成本:0.3800元/立方米;
(4) 贷款年利率 4.9000 %。
2、合作期限: 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项目的运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年。
3、服务要求:
针对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与配套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
项目公司承诺在运营期开始后的第1年~第5年(合计5年)内不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在运营期后的第6年~第28年(合计23年)内按中标价格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如本项目在建设期或运营期内获得中央或各级政府给予的补助资金,则该补助资金归属政府方所有。
4、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 |
电 话: | 0771-5846603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八层、九层 |
Email: | gxguohong@sina.com |
网 站: | http://www.gxghj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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