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主)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7526.81 | 7528.1 | 7508.28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杨吉忠/粤144060808348 | 罗镜峰/粤144141527469 | 首京/粤1441314239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谭建华
联系电话:020-81499627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联系电话:020-81403299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7-09-06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