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81201704121390 |
工程名称 |
瓦房店市松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建设单位 |
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瓦房店市松树镇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瓦房店市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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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瓦房店市松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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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3362267.5700 |
元 |
孟庆国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拟中标单位:大连金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3362267.57元 项目负责人及编号:孟庆国 00517524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工期:150日历天 |
招标内容 |
替换和改造配水管线23967.4米(聚乙烯DN300);更换PAC投药设备和二氧化氯加药设备;修复厂房、送水泵房等。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 |
填报人 |
李冰 |
填报日期 |
2017年10月24日 |
填报单位 |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瓦房店市隆源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6.9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故废标。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