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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拟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281201704121390
工程名称 瓦房店市松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松树镇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瓦房店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瓦房店市松树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大连金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3362267.5700 孟庆国
中标候选人情况 拟中标单位:大连金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3362267.57元
项目负责人及编号:孟庆国 00517524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内容 替换和改造配水管线23967.4米(聚乙烯DN300);更换PAC投药设备和二氧化氯加药设备;修复厂房、送水泵房等。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7日
填报人 李冰 填报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填报单位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瓦房店市隆源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6.9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故废标。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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