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刘店镇美丽乡村的设备采购(垃圾压缩机、地埋式污水预处理)项目一标包(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刘店镇美丽乡村的设备采购(垃圾压缩机、地埋式污水预处理)项目一标包(二次)
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CG-02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标包:购置一套垃圾压缩机,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一标包 |
垃圾压缩机 |
1 |
套 |
垃圾日处理能力80-100t/日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运行、安装等。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0月27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
五、谈判小组名单:蔡志刚、陈小莹、陈知坤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矿工起重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封丘县起重专业园区
七、成交金额:大写: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小写:268800元
八、公告日:2017年10月 30日(应是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汝阳县刘店镇境内
联系人:师先生
电 话:1873792672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 十三、附:关于刘店镇美丽乡村的设备采购(垃圾压缩机、地埋式污水预处理)项目一标包(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