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石帆街道西洙村、朴湖一、二、三村及东朴湖村三级污水管道补充工程 ,招标人为 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 ,委托 乐清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17年11月1日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 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乐清市创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475997 |
陈孝顶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江西泰飞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日为2017年9月 4日。 |
根据招标文件第14页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中“(14)具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期(无明确公示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算)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注:1)、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结果的复印件,查询日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任意一天,需提供原件核对;”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 |
温州市隆尚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 |
根据招标文件第14页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中“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16)以上各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如为复印件者,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应附相关证书原件清单,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须要求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第(4)项项目负责人若符合《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则需提供证书保管单位证明原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复印件代替),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 |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 电话:0577-62306915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石帆街道纪工委 电话:0577-62324001、62306909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温州乾盛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泰飞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景皓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天泽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润水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伟国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巧成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大弘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隆尚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龙港市政工程公司
江西省峰旭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新联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恒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祥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成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苍南华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宏泰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成建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乐清市旭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