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9日)
项 目 名 称 |
龙桥园区新石组团酒井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工程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9365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业主) |
联系电话 |
023-72133629 | |||||||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18983103999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拟中标人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第二拟中标人 |
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拟中标人 |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24.685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2028031195 | |||||||||
最高限价(万元) |
125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2288331 | |||||||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
023-72385631 | |||||||||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业主)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2017年 11 月 7 日(单位公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7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