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DYZC-2017-(N)96(重)
项目名称:青秀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定标日期:2017年11月20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恒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一号楼A406-2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伍仟零壹拾伍元零玖分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周延文(组长)、梁宏添、何评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施工 0771-556608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3382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吴工0771-5533823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5826232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