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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编号:GXDYZC-2017-(N)96(重)

  项目名称:青秀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定标日期:2017年11月20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恒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一号楼A406-2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伍仟零壹拾伍元零玖分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周延文(组长)、梁宏添、何评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施工 0771-556608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3382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吴工0771-5533823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5826232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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