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87201711071094 |
工程名称 |
亮甲店镇区污水收集工程 |
建设单位 |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亮甲店街道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保税区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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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亮甲店镇区污水收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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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973493.4300 |
元 |
左磅礴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拟中标单位(全称):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973493.43元 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项目经理(姓名): 左磅礴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41557230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招标内容 |
对污水干管沿青云河岸边敷设,自北向南收集青云河以东5号路西段污水、裕景家园小区污水、部队污水、镇区桥下污水及青云河沿岸现状排污口污水,污水收集后汇至下游23号路污水管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 |
填报人 |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7年12月11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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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