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遂宁市河东永盛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消除安全隐患相关土建工程标段施工 | |||||||||||||||||||
项目业主 | 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5-2232610 | |||||||||||||||||
招标人 | 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5-22326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5136215 |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7/12/14 11:00:00 | |||||||||||||||||
公示期 | 2017-12-18 至 2017-12-2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408779.79元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80416.62 | 2166549.9 | |||||||||||||||||
第二名 | 四川祥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82966.98 | 2171476.84 | |||||||||||||||||
第三名 | 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 | 2390000.56 | 2172819.96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黄慎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141506615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志凌 | 职称证书 | 平昌职改【2016】67号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祥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超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131496935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李小秀 | 职称证书 | 川建厅中16172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磊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131491573 | 建筑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兰鹏 | 职称证书 | 川建厅中16931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中和朝阳横街(中和E线-成仁快速路)道排工程 | 2015-5-15 | 2016-1-21 | 12178781 | 李纯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祥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峨眉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办公室 | 城北片区5号道路新建工程(第二次) | 2015-12-1 | 2016-3-1 | 1710500 | 王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祥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 忠县乌杨镇垃圾处理场收运工程 | 2016-3-28 | 2016-11-27 | 4781753 | 王磊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惠昌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 |||||||||||||||||
四川恒和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四川博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四川添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四川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四川升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6.4.8低于成本报价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放弃澄清。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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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 | 遂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 |
电 话: | 028-66646222 |
地 址: |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121号 |
Email: | scfxjz@sccin.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