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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民权县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结余工程评标结果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民权县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结余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民权县有形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民权县2016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结余工程

  招标编号:民建招[2017]118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丘市绿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3.828318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周玉环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065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48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明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3.876085 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谢世奇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350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88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83.904700 万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乃贺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7064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74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49660855

  地址:商丘市民权县人民路与商城路口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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