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底水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汇川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嘉隆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250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彭旭伟 | ||
报 价(元) |
2053019.95 | ||
总 分 |
96.3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鲜渝 | ||
报 价(元) |
2053800.24 | ||
总 分 |
79.4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裕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黄宗波 | ||
报 价(元) |
2054330.31 | ||
总 分 |
79.46 | ||
公 示 期 |
2017年12月22日 |
至 |
2017年12月2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