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017年排水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包2)(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19920171024010200402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77674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023-67901915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17年排水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包2)(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志远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蓝洁广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中 标 人 |
深圳市志远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33.2500 | ||||
工商注册号 |
914403007298460511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298460511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水务集团 |
联系电话 |
023-63860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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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7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 27 日(单位公章) | ||||||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