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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确山县行政中路南段雨、污水管道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确山县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确山县行政中路南段雨、污水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行政中路南段雨、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7】204号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确山县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永刚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851708.00 元

  地址:确山县中原大道与董北路交叉口西100米(企业法人:赵建厅)

  联系人:王大军 联系方式:18300786669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伟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瑾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867215.00 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 确山县三里河建筑公司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仇峰丽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873000.00 元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殷辉(评委主任)、孙玉玲、李云霞、沈俊生、赵志红

  四、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4日。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桂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25948

  地 址:确山县中原大道彩虹桥西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34493721/0396-3333721

  地 址:郑州市博学路龙子湖湖心岛正商学府广场A座20楼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先生: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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