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饮水设备项目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29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刊登媒体: |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
二、主要中标标的: |
包 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服务要求 |
1 |
商务净水机 |
碧水源/OW-DF-12型纳滤净水机G400H |
运送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14台 |
¥27,000.00 |
¥378,000.00 |
三、监督部门组成:财政局 |
四、评标委员会组成: |
标段一:郭连强、尤文君、张凤霞、杨立卓、刘以龙(采购人) |
五、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为(单位:元): |
包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1 |
齐齐哈尔碧水惠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14,100.00 |
¥575,200.00 |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第1包 |
饮水设备项目 |
采购人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人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30号 |
联系人 |
刘以龙 |
电 话 |
13314528709 |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30号 |
项目联系人 |
由 季 仪 娜 |
电 话 |
0452-2799617 |
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及时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一同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