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
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8】008号
3、招标编号:偃公采【2018】001号
4、采购内容: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设备
5、建设地点:偃师市内
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控制金额:2592554元
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谢宙阳、王红兵(评标委员会主任)、王建许、卢雯虹、郭洪留(业主代表)
四、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确认:
中标人:洛阳科美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2578000.00)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单位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岳滩镇后马郡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张洋 电 话:0379-67719341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董金鹏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