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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
曾尔梅 |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滇222101106179);业绩:1、玉湖路泵站提升改造工程;2、弥勒市双桥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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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56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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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105天,设备到达安装施工现场;安装施工及调试时间6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为准)。 |
设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保证通过招标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单机及联动试运行标准。若产品到达现场经检查发现损坏或经验收达不到本招标文件技术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更换、索赔和拒收。完成性能检测合格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试运行、顺利完成人员培训和交付用户使用。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年检合格; 3.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包含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其中设备须为整机原装进口的水泵;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须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工程师)资格,近五年(2012年10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业绩(包含单机调试及联动调试); 3.5拟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要求:出具机具设备表或承诺书,机具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6设备授权情况: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同时附有生产商/生产商授权代理商(或分系统集成商)针对本建设项目专门提供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厂家信息包括:名称和地址、简介、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授权的设备详见《设备清单表》),以表明其已征得生产商/生产商授权代理商(或分系统集成商)的同意与授权; 3.7投标人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有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13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1、通江县滨河泵站工程水泵与附属设备采购安装项目;2、玉湖路泵站提升改造工程;3、弥勒市双桥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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