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12日8:30至2018年2月14日18:00止),具体如下: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腾兴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梅州天兴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梅州市三达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19536.81元 |
819254.11元 |
819254.11元 |
项目负责人及资格证书编号 |
李德忠 粤建协培字M1100967 |
叶泰烈 粤建协培字M1101093 |
傅柏玲 粤建协培字M110025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