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供水管线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5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60%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天
(5)项目负责人:徐鹏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0120022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55%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天
(5)项目负责人:洪波,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2120027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勘察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70%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15天
(5)项目负责人:李连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6120010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邱立春、朱晓波、杨然然
联系电话:022-69118778、022-23266688转8050、022-23266688转8053
电子信箱:qlc780121@sina.com、18202212364@163.com、15022085207@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4538327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