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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兴宏建筑有限公司 |
刘春风 |
二级建造师,证号:滇2011212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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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6129734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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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质量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并严格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以及《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T68-2007)等规范。 设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保证通过招标人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单机及联动试运行标准。 若产品到达现场经检查发现损坏或经验收达不到本招标文件技术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更换、索赔和拒收。完成性能检测合格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试运行、顺利完成人员培训和交付用户使用。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年。 |
无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交原件; |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信誉承诺 |
1.瑞丽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区建设及配套管网安装工程 2.芒市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三标段 3.瑞丽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瑞丽大道至人民路段) |
1.瑞丽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瑞丽大道至人民路段) |
无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交原件;(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交原件;(3)项目经理证件、业绩;技术负责人证件满足要求并提交原件;(4)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原件的扫描件;(5)提供了2015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并提交原件;(6)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信誉承诺、拟派人员承诺、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前一年度建设工程廉洁自律情况承诺、低价中标后能按照中标价履行全部招标内容的承诺;(7)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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