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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协兴园区全民供水站工程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8-4-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及标段名称 协兴园区全民供水站工程/
项目业主 协兴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26-2990838
招标人 协兴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26-299083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61351908
开标地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本项目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 170 号) 开标时间 2018/4/10 9:30:00
公示期 2018-4-12 至 2018-4-16 投标最高限价(元) 10242917.71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682189 7682189
第二名 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682189 7682189
第三名 四川弘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682190 768219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彭兵 二级建造师证 川251141527358 建筑、水利、市政 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贺晓强 二级建造师证 川251101133942 水利 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弘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曾海燕 二级建造师证 川251141522278 水利水电 二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弘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弘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备 注
四川崇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第五章2.1条的要求,标价工程量清单需由注册造价师签字和加盖专用章,投标人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字和盖章为造价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按照第五章2.1条的要求,标价工程量清单需由注册造价师签字和加盖专用章,投标人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字和盖章为造价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条第1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条第1款的规定
四川胜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未附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其他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八章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应附养老保险复印件的要求。 技术负责人未附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其他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八章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应附养老保险复印件的要求。
广安市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了招标控制价的75%,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第1款的规定,视为低于成本且投标人放弃澄清。 投标报价低于了招标控制价的75%,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第1款的规定,视为低于成本且投标人放弃澄清。
四川恒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58747 7958747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06480 8706480
四川华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7714114 7714114
四川山河大禹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7835832 7835832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 7692430 7692430
四川五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706480 8706480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77504 7977504
四川省桦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643511 8643511
四川中天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81907 8081907
四川蜀都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337735 8337735
其他需说明事项 因为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评标价)一致,所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4条的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投票表决,大家一致同意“四川智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较“四川恒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理,故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张强 单位:南充市电力公司
姓名:邓荣 单位:广安万业监理公司
姓名:彭建国 单位:达州市林科所
姓名:刘晓程 单位: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王庆 单位:四川金鑫市政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协兴园区经发局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广安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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