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试运行期间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SF-ZC2018-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SF-ZC2018-001
项目名称: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试运行期间药剂采购
项目联系人:方辰
联系方式:0951-46733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金凤 0951-403928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海亮国际社区6号地(6-1-5号营业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方辰 0951-4673333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试运行期间药剂采购废标公告
委托计划编号:2018NCZ(YC)000186
采购文件编号:HNSF-ZC2018-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 标 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宁夏灵武市
联 系 人:马金凤
联系电话:0951-40392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海亮国际社区6号地(6-1-5号营业房)
联 系 人:方辰 杨娟
联 系 电 话:0951-4673333 15009672441
废标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中标候选人书写承诺后在对采购药品进行上机实验后不满足使用要求。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中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8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