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丰都县包鸾镇巩固脱贫基础设施人畜饮水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4960 | ||||||||||
招 标 人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敖 老师 177832492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 老师 023-67767112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大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 标 人 |
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万元 ) |
302.085697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01572124463H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023-70605345 | ||||||||
丰都县水务局 |
023-70701397 | ||||||||||
招标人: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2018 年4 月25 日 (单位公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4 月25 日 (单位公章 )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包鸾镇巩固脱贫基础设施人畜饮水项目已由 丰都县发改委以丰都发改委发【2018】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县扶贫整合涉农资金,招标人为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包鸾镇亭子垭村、鸽子坝村、包鸾村、飞仙洞村、花地堡村、红花坡村、白果园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丰都县包鸾镇,新建小型供水工程17处,其中水处理厂12座,集水井7座,集雨池8座,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26.29KM.
2.3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总投资:约393.58万元。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4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
宜。
4.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及要求:拟投标企业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登录(www.fdggzy.cn),以网银方式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具体缴费方式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fdggzy.cn→通告中心→丰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说明)。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包鸾镇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满堂红商务楼7楼
联系人: 敖老师 联 系 人: 刘兴华
电 话: 17783249296 电 话:023-67767112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