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4959 | |||||
招标人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5945727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15923334077 | ||||
垫江工业园区县城组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首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首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440.7375万元 单价:1.15元/立方米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03688925158A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023-74517161 | |||
垫江县环保局 |
023-74688819 | |||||
垫江县监察局 |
023-74512528 | |||||
招标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