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2018年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JG2018-1925]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990 | 999.5 | 999.8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刘玲(建造244056727) | 林美琼(粤244060805925) | 徐惠薇(建造244047932)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林美琼 | 通过 | |
2 |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周伟樑 | 通过 | |
3 | 广州市海珠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耀楠 | 通过 | |
4 |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杨超 | 通过 | |
5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 黄剑鸿 | 通过 | |
6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徐惠薇 | 通过 | |
7 |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 陈晓东 | 通过 | |
8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刘玲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8年05月09日00时00分 至 2018年05月11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伟军 联系电话:13610331559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82000150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378991 联系地址:黄埔区政府429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