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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鹰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和嘉品、杨同武 |
和嘉品 贰级建造师 滇226111116491杨同武 工程师011020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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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0 |
施工报价下浮6.5% |
89.94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设计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规定。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行业技术合格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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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以上资质 |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从2015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
1、提供了企业承担过平和花园、万和花园中水处理及雨水收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杨林校区污水再生利用一期、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
未做要求 |
未做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评审符合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评审符合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2016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201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证明材料须注有相关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签章方为有效);(经评审符合要求) (4)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或给排水专业或符合本招标项目情形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评审符合要求) (5)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能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评审符合要求) (6)民工工资发放要求:1. 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及保证措施承诺书(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及保证措施);2.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的文件及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情况证明;(经评审符合要求) (7)其他要求:1、限额施工承诺书;2、投标廉政承诺书;3、信誉情况说明或承诺书;4、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不更换承诺;5、外来企业承诺书;6、中标后在昆明市派驻常驻设计、施工团队直至项目结束的承诺函;7、投标人自行提供企业自身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情况及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经评审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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