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28日就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KLQZG201820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KLQZG20182023;
建设概况: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位于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内,新建提升泵站、反冲洗泵房、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渠、计量渠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 180天(日历天) ;
招标范围: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公告 日期:
于2018年 5月 7 日至 2018年5月 11日 发布。
四、评标日期:2018年5月28日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信开(评标组长)、苏悦林、潘 强、庞伟安、叶世强(业主评委)。
招标人代表:梁东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佰玖拾玖万伍仟叁佰零肆元零柒分(¥9995304.07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北路(将军铺)
联系人及电话: 叶世强,0777-62136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
项目联系人: 黄勇森 联系电话:0777-2816988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7-6428581。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0777-2816988 FAX:0777-2816988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 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