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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于洪区304国道污水管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6-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号 21011420180508898 工程名称 304国道污水管线工程
标段编号 G2101142018050889811440374 标段名称 304国道污水管线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局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6月07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于洪区 建设地点 于洪区大兴街道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沈阳宏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刘兴海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01449111 9734437.17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宏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新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森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734437.1700 9734818.9200 9757745.1000
工程工期 83 天 83 天 83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符
沈阳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格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沈阳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格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沈阳市为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符
沈阳龙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格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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