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30120180622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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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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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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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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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
鞍山市·鞍山市 |
建设地点 |
鞍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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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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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拟中标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价 |
暂估价 |
暂列金额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标段建筑面积㎡ |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砖、沙子、水泥采购入围项目 |
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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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
元 |
0.00 |
0.0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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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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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 |
评审得分 |
其它情况 |
第一名 |
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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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90.00 |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
第二名 |
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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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85.00 |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
第三名 |
鞍山经济开发区丰泽物资经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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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62.00 |
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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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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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修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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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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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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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本次招标入围2家单位:鞍山市金德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鞍山经济开发区慧发物资经销处。投标供应商入库前两名均具有等同效力,不分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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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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