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01201710263895 |
工程名称 |
新建公厕(合建环卫休息点)工程-第二批公厕自来水配套工程施工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新建公厕(合建环卫休息点)工程-第二批公厕自来水配套工程施工 |
|
大连轩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29021.9900 |
元 |
王选银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轩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鸿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金圣达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甘井子区岚岭路公厕、西岗区群英巷公厕、中山区昆明街公厕、中山区长江东路公厕、沙河口区同泰街(大连渤水医院西侧)公厕、沙河口区西北路绿波桥下公厕自来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7日 |
填报人 |
大连连成土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连成土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