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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8-8-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号 210281201804111627 工程名称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G21028120180411162711436154 标段名称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工程
建设单位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 填报单位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8月09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瓦房店市 建设地点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鸿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俊婵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21338952 1332220.52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鸿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富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同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332220.5200 元 1337059.9700 元 1346535.2600 元
工程工期 90 天 90 天 90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评审得分 99.90 99.47 98.05
招标内容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工程(包括厂内场地修缮、设备补充供货和设备基础建设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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