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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任一勤 |
贰级建造师:滇253131426601 |
窦明辉 |
高级工程师:021019461 |
4299540.00 |
/ |
88.94 |
120日历天 |
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1、镇康县新县城疆城家园小区保证性住房(廉租房)项目给水工程;2、大姚金碧工业片区厂房及城西给水工程;3、楚雄市东兴路至农校 14 米道路工程;4、姚安县县医院东侧道路污水主干管建设项目;5、大姚县南山坝工业片区机械加工区道路建设项目;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015年至今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项以上(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2013至今水厂建设项目或市政工程)。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无 |
:1、注册地不在嵩明的建筑企业,中标后必须7日内在嵩明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由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向嵩明税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缴纳税款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可拨付相关款项。并作相应投标承诺。2、投标人需要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的无工资拖欠记录证明,投标文件内附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前一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4、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承诺;5、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6、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要求,中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至少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视为废标。(开具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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