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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污泥处置PPP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的委托,就北京市房山区污泥处置PPP项目(项目编号:BIECC-ZB534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IECC-ZB534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污泥处置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任会慧

  联系方式:823727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芭蕾雨悦都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跃 010-8036591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会慧 8237277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 BIECC-ZB534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成交日期:2018年08月14日

  总成交金额:0.024483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及地址: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路

成交 最终报价:

1. 污泥处置中心运营管理费金额:人民币1750.00万元

2. 污泥处置单位价格(不含税):人民币244.83元/吨

3. 污泥处置单位价格(含 税):人民币264.00元/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审批金额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成员:王化君、刘继尧、孟德花、刘善江、朱得祥磋商小组成员:傅东翔、马桂荣、杨晓丽、吕志强、邵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张乘山、赵磊光、傅东翔、杨晓丽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良乡污水处理厂院内东南角, 与良乡污水处理厂、良乡再生水厂两个污水处理厂相邻,四周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条件十分良好,可减少污泥的转运费用,降低环境风险,对项目运行非常有利。

  2..项目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对房山区污泥处置中心进行运营管理,污泥处置中心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20吨/日,本项目的运营应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标。运营工作内容包括:

  (1)对污泥处置中心及相关设备等进行后期运营维护管理;

  (2)对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泥进行达标处理;

  (3)负责污泥处置中心相关设备的更新重置;

  (4)将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规范处置。

  3.项目的采购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授权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作为本项目采购主体和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采购的组织工作,协调PPP项目办公室及相关政府部门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以及政府采购等具体事宜,并代表区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即“PPP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施项目监管。

  4..项目PPP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模式(Operations(操作) & Maintenance(维护),O&M),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适宜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政府方以协议方式将“污泥处置工程运营管理服务”的职责委托给项目公司。区水务局作为区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履行约定权利义务,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

  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委托运营主体,完成本项目相关手续报批,并向政府方支付污泥处置中心运营管理费,开展项目运营管理、更新维护等工作,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至政府方。在约定期限内,项目公司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并获得污水处理厂向其支付的污泥处置服务费,以此弥补运营成本并获得收益。污泥处置中心的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方,不发生转移。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房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PPP项目信息如下:

  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马效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张乘山、赵磊光、傅东翔、杨晓丽

  主要成交条件:

  1.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对房山区污泥处置中心进行运营管理,污泥处置中心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20吨/日,本项目的运营应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标。运营工作内容包括:

  (1)对污泥处置中心及相关设备等进行后期运营维护管理;

  (2)对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泥进行达标处理;

  (3)负责污泥处置中心相关设备的更新重置;

  (4)将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规范处置。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5年。

  3.项目概算

  本项目污泥处置费控制价为250元/吨。

  4.回报机制

  中标社会资本须向房山区政府一次性缴纳运行管理费(以中标价为准),并通过后期向污水处理厂收取污泥处置服务费和资源化利用获得收入获得项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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