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CF-[2018]-12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CF-[2018]-120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方式:0436-72235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镇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镇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纪先生0436-722351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包含招标内容等;
3.2一标段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二标段须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期内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即可);
3.4 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体现企业和法人并在有效报名时间内);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先生1864311735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940.18524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白城市众信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26号 | 1712.404000 |
2 | 吉林省蓝迪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33号万福小区福阳苑4栋108室 | 227.781246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评审专家名单:
宁宁宁、武国刚、金君哲、宁明人、纪海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编号:ZCF-[2018]-120-1
标段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
最高投标限价:1712.55万元
2.2.2项目名称:镇赉县2018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招标编号:ZCF-[2018]-120-2
标段内容:水泵、变频调速器、净化设备、紫外线消毒器、配电线路等。
最高投标限价:227.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30日
2.5 项目地点:吉林省镇赉县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水利行业施工安全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