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系统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开标的中标信息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系统采购。
1.2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3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直饮水系统采购(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为准)。
2.2 采购数量:直饮水系统和热水系统各一套。
2.3 采购预算:1890000元。
2.4 交货安装期:60日历天。
2.5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18年7月2日
四、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8年8月24日
4.2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4.3 评委名单:史枫、宋建敏、郭坚、周国峰、王玉锋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黄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1号1号楼60号
中标金额:1396417.58元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6.1 收费标准:依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支付。
6.2 收费金额:1936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64375901 18569906758
邮 箱:3126161071@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郭思源、刘旭
电 话:0371-69092303
邮 箱:hnyx06@126.com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8月28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6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