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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二期南区管网建设项目民生路、南侧规划街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8-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号 21088420180808421 工程名称 基地二期南区管网建设项目民生路、南侧规划街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标段编号 G2108842018080842111442060 标段名称 基地二期南区管网建设项目民生路、南侧规划街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 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建设地点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营口通达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韩向辉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00648602 15544886.19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营口通达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艺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544886.19 15624014.70 15511208.94
工程工期 45 天 45 天 45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97.28 94.84 91.0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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