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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脱氮除磷药剂以及其它污水处理药剂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脱氮除磷药剂以及其它污水处理药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脱氮除磷药剂以及其它污水处理药剂项目

  1.2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8)12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脱氮除磷药剂以及其它污水处理药剂项目;

  2.2 项目地点: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

  2.3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A包段:采购脱氮药剂(乙酸钠)780t、除磷药剂(硫酸铁)1950t、聚合氯化铝净水剂1600t,主要参数:脱氮药剂(乙酸钠):乙酸钠含量≥50%,PH值为7.5-9.0,水不溶性物含量≤0.05%,达到去除总氮的要求;除磷药剂(硫酸铁):按照GB14591-2006规定全铁含量≥11%。密度g/cm³(20℃)≥1.45,还原性物质(以二价铁离子计)的质量分数≤0.1%;聚合氯化铝净水剂:按照GB/T22627-2014规定氧化铝(AL203)的质量分数≥28%;

  B包段:采购除磷药剂(高分子有机物)1040t,主要参数为:纳米网技术的定制功能高分子材料;除磷效果>95%;羧基含量>1.3%;盐基度>30%;水不容物含量≤2%;

  C包段:采购聚丙烯酰胺18.2t、次氯酸钠消毒剂1690t,主要参数:聚丙烯酰胺:按照GB/31246-2014标准,外观为白色颗粒状,阳离子高分子有机物,分子量≥800万,固含量为≥90%、离子度≥50%;次氯酸钠消毒剂:按照GB19106-2003规定有效氯(以C1计)的质量分数≥10%,游离碱(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为0.1-1.0;

  2.4供货期:一年,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节点供货;

  2.5交货地点: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三组);

  2.6质量要求:达到或高于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

  2.7采购用途:确保污水处理厂外排口总氮总磷达标排放,有效改善下游水体质量;

  2.8招标控制价:A包段3672500元;B包段:842400元;C包段:1899733.33元;

  三、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8月10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8年9月5日

  由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系统故障,评标日期延长至2018年9月13日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3日

  评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习敏、裴保安、张旭华、郭长江、钱广仓

  五、中标信息

  A包段

  中标单位名称:郑州山河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3664500元

  供货期:一年,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节点供货

  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公司地址: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平安路240号

  B包段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金美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799760元

  供货期:一年,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节点供货

  质量要求:达到或高于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

  中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科路6号院2号楼10层1018

  C包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凯宝化工有限公司

  中标价:1547000元

  供货期:一年,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节点供货

  质量要求:达到或高于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

  中标公司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A包段招标代理费金额为:44310元,B包段招标代理费金额为:12000元,C包段招标代理费金额为:21020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密市城关镇湾子河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8919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A座1015室

  联 系 人:邵先生、牛女士

  电 话:0371-55058757 55058750

  传 真:0371-55696512

  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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