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宁县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项目(坑口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月25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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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东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伟兴业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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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高荣新 小型项目管理师(粤建协培字H1100032) |
林继青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1416066376) |
韦友道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1313037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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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5131799.68 (元) |
5099619.14 (元) |
5167103.7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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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99.7700 |
99.1400 |
98.65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宁县坑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8-8850398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0758-8626899
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