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就洛阳市铁路防洪渠污水干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铁路防洪渠污水干管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8]102-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8]100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从春都路d800污水管道向沿线小区引出若干条污水预留干管,管径为d700、长度360米,并设置预留井,用于接收沿线小区排出的生活污水。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10月10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
河南安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 2184000元,地址为:洛阳新区长兴街以西、展览路以南泉舜14-2地块泉舜豪生国际商务中心901室。
六、采购小组名单:白洛平 崔文 郭焕香 张庆霞 古满堂
七、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
联系人及电话:任女士 0379-63926621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先生 0379-69921028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