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固镇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皖C-2018-GZ-CG-Z-104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随着近年来固镇县县城大建设快速发展,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要,因此现拟新建固镇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并将新建的二期项目与存量一期项目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实现污水处理服务市场化运营,特许经营期30年(包含二期项目建设期1年),由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负责新建项目(二期项目)与存量项目(一期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维护得当并处于正常状态的安徽省固镇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及二期项目全部资产(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权利和利益无偿移交给固镇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安徽省固镇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总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其中一期项目已建成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主厂区位于固镇县城东南部,占地54亩,于2004年动工兴建,2008年3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2014年污水厂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提标完成后的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二期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占地25.2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附属、电气、自控、总图、及6公里尾水排放管道等工程,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及干化工艺。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195.62万元,其中一期项目资产权益转让投资约3652.35万元,设备大修、更新投资约200.6万元,二期项目新建投资约8342.6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最终以竣工审计金额为准,其他详见服务需求及服务合同。
4、合同履行日期: 30年(包含二期项目建设期1年)
5、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
6、采购预算:一期项目资产权益转让费最低投标限价:3652.35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30元/吨
7、采购公告日期: 2018年9月30日
8、开标日期: 2018年10月25日9:00
9、评标委员会成员:宋唯冬、李维峰、张天梅、吴君、王林、刁其龙、杨守伟
10、采购单位名称: 固镇县水务局 ,地址: 固镇县投资大厦17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 冯厂长 ,联系电话: 18955220555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A幢107室
项目负责人: 徐琳 ,联系电话: 15212124560
12、收费标准: 前期咨询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 ,收费金额: 前期咨询服务费5万元,招标代理费46.95万元
13、公告期限: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监督人员: 刘览
15、成交人:
名称: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成交金额: 一期项目资产权益转让费:37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1.25元/吨
资格能力条件: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还能力
业绩: ①福建省厦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88.21万吨/日;②蚌埠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万吨/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万吨/日;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吨/日;③湖州市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规模5万吨/日;④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污水处理厂(一期)BOT项目,设计规模15万吨/日;⑤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设计规模15万吨/日;⑥温州市中新片污水处理厂TOT+BOT特许权,设计规模20万吨/日;⑦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营规模10万吨/日。
项目负责人: 鲁磊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A幢107室 ,联系电话: 15212124560 。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8114745@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 |
电 话: | 010-59254288、58795530(传真) |
地 址: | 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A座28层 |
网 站: | http://www.cecgw.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