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灵宝市故县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故县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843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13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为灵宝市故县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改项目,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
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孟异波、王玉芳、耿兰峡、杨红林、校志力
五、评标结果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此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39871132
地 址:灵宝市故县镇
监督部门: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866965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0398-2363667/0398-2368667
电子邮箱:ruichi7777@163.com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南段西侧157号海兴商务5楼
各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