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2日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BITC-20181738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1月21日
五、中标内容:
子包号 |
主要中标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供应商 名称 |
中标供应商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
/ |
5 套 |
/ |
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泛亚中心 16 号 501 室 |
1400000.00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杨德荣、周宋良、胡永文、肖宇光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子包一:1.94万元(人民币)。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地址:象山县贤庠镇泰和路75号
联系人:王明亭
联系电话:0574-65642903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周世雄、陈裕栋
电 话:0574-87224347、8730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