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中标公示 >> 设备材料 >> 正文

四川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河水厂加氯机购置项目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滨河水厂加氯机购置项目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ZJ-SN2018-DL088)于2018年11月7日在四川遂宁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第一中选候选人:四川齐力绿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中选价¥194,800.00,评审得分:92.84分

  第二中选候选人:成都科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预计中选价 ¥238,000.00,评审得分:73.22

  公示期: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联系人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25-2955848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13348932781, 杨先生 15301010537,电话:010-63348538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